伦敦,这座始建于公元1世纪的城市,起初只是被罗马作为驻兵要塞,征战的士兵们顺着泰晤士河深入不列颠腹地,在这里稍作休整,罗马人撤离后被改建成中转港口,延续至今。
泊桑又是拿着一袋香料帮着众人交了入城税,城口的守卫还对诺曼贵族头上的犄角盔饶有兴趣,李沛军不得不谎称自己一行是另类的行吟歌手。
“想不到大帝的荣光有那么多人传承下去,不过诸位可是我见过最阔绰的了,哈哈哈,请进城吧。”守卫的人一听是行吟歌手,便是痛快的放行。
行吟歌手,就是流浪艺人的雅称,在中世纪是较受欢迎的一个群体。
“领主大人也是学识渊博之人,不单是会英语,对阿尔弗烈德大帝的传说也了如指掌。”听完方才的一番话之后,泊桑的心中又是多了一份钦佩之意。
“嘿嘿,阿尔弗烈德大帝的威名,我以前在鲁昂城就略有耳闻,在英格兰人民的心中,这家伙的地位就好比法兰克的查理曼大帝。”李沛军不自谦的又撒了谎,毕竟这些都是后世上网看到的。
这个9世纪的英格兰国王,在恐怖的维京时代中带领英格兰人民抗击丹麦的侵略,甚至亲自乔装成行吟歌手混入丹麦军营中,通过自己洪亮的歌声,独特的杂技赢得了丹麦军官的信任。
在了解到丹麦人疏于防范补给不足之后,他开始了持久性的坚壁清野,不停地进行游击战,最终把丹麦人赶出了英格兰。
此时的伦敦,没有大本钟,没有西敏寺,放眼望去只有一排排低矮的房屋,城市用地的三分之一被规划成公共用地,虽然只有二三万人,但尚未扩建的城区仍显拥挤,除了主干道,居落间连巷道也没有留出。
除了教堂附近的公共用地是用鹅卵石铺设而成,美其名曰:上帝的信徒身无杂物,心无杂念。其余外围的路面都是浑然天成的泥土,走到哪都会有刺鼻的腐臭味。
难怪有人戏称道:“中世纪的伦敦,是用马粪堆出来的城市。”
仓促王统治下的伦敦,还不是英格兰首屈一指的大城市,北部的约克,中东部的林肯都能与其平分秋色,中西部的曼彻斯特更是力压伦敦一筹。
七国时代时期,盎格鲁撒克逊部落之间杀伐混战,最终由实力强劲的威塞克斯统一七国,威塞克斯的国都曼彻斯特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英格兰的首都。
后世的英格兰国王自然也是以曼彻斯特作为行政中心,直到埃塞尔雷德二世,因为他的继任实在是太过仓促,兄长爱德华遇刺身亡,自己在浑然不知中俨然成为了王位的继承者。
关于爱德华之死,历史上也没有结论,主流意见倾向于是埃塞尔雷德二世的母亲埃塞弗里德指示所为,爱德华执政时期极大了维护了教会的权益,他死后也被教会追封为圣人,殉教者一词由此而来。
起初为了安抚王位竞争失败的埃塞尔雷德二世,在大主教邓斯坦的授意下,爱德华把东撒克逊的领土分封给他,又是牺牲了中部部分小贵族的利益,换取了埃塞尔雷德二世的认可,自己则是照旧坐镇西撒克逊。
而伦敦,恰好是三地的交界地带,此时掌握在英王手里。
法理不稳,加之没有大主教的支持,埃塞尔雷德二世在继任英王之后继续以东撒克逊作为据点,不敢轻易涉足教会势力影响极大的曼彻斯特。
自己的死对头艾菲亚则是一直在南撒克逊虎视眈眈,两人在爱德华执政时期差点兵戎相见,得力于大主教的斡旋,双方互相妥协让步之后才暂时罢战息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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